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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南区检察院协调法院把庭审开到老人家门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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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巴南区石龙镇大连村一起保管合同纠纷案的审理现场被“搬”到八旬老人刘大爷、刘大妈的家门口。因两名原告行动不便、取证困难,巴南区检察院受理申请后,依法启动支持起诉程序,协助梳理证据、明确法律关系,帮助老人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考虑到当事人年事已高、往返法庭不便,检察院主动协调法院,将庭审现场搬至老人所在村镇。

记者 张柳妞 摄

责编:庞伊聆、陈生容

审核:覃蓝蓝、陈晓容

主编:万先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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