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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蛙鱼店的烟火气 是检察官帮他守住的

初夏傍晚,涪陵区一家美蛙鱼店门前食客盈门,老板廖某系着围裙在灶台前忙活,额头沁着汗,脸上却满是踏实的笑意。

“如果没有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我的这家店早就歇业了。”一年前,正是涪陵区检察院发出的一份再审检察建议,将廖某和他的店铺从债务悬崖边拉了回来。

这一切的转机,源于一起刑事案件。2025年4月,江津区检察院在办理张某等人非法经营案时,发现张某名下的“来钱快”(化名)典当公司与廖某的典当纠纷,背后可能藏着虚假诉讼的猫腻。

由于“来钱快”典当公司注册地和廖某借贷案的审理法院均在涪陵区,线索随即被移送至涪陵区检察院。承办检察官瞿张莉接手后,第一时间调阅全部刑民卷宗,并联系上了廖某。

原来,2021年初,廖某的美蛙鱼店刚开张,生意一直不温不火,各种生产成本居高不下,资金周转出现问题。经人介绍,他找到“来钱快”典当公司,业务员杨某拍着胸脯保证:“当天签约当天放款,简单快捷,只收点服务费。”廖某急需周转,便借了10万元,签了合同。谁料,10万元刚打到账户,杨某就让他把1.5万元的“利息及服务费”转到其他人的微信账户。

此后每个月,杨某等人都会直接到店里,要求廖某用现金支付利息、油费、辛苦费、资格审查费等名目繁多的款项,且不允许银行转账,不支付就不离开。就这样,廖某迫于无奈先后支付了17笔费用,共计22.2万元,可那张10万元的借款合同,却始终没有被作废。

2022年,廖某实在无力支付,停止“还账”。典当公司一纸诉状将他告上法院。法庭上,廖某试图说明自己已还款20多万,但所有现金支付都没留下直接证据,微信转账也被典当公司解释为“收款人与公司无关”。因缺乏有力证据,法院最终判令廖某偿还本金10万元及综合服务费、利息和违约金。

“借款总共才10万元,我已支付了20多万,本金却一点都没还。”见到检察官瞿张莉时,廖某眼眶通红。他翻开手机相册,找出签约时拍下的合同照片递给瞿张莉。

“典当合同怎么只在借款金额一栏填了10万,利率、违约条件全是空白?与诉讼卷宗中的合同不一致。”瞿张莉很快发现了破绽。

瞿张莉敏锐察觉,她随即带领办案团队,将涉及“来钱快”典当公司在涪陵的全部民事案件建立台账,针对另外7件民事案件呈现出高度雷同的模式:空白合同、预扣高额利息、现金收取各类费用、借新贷还旧贷,逐一展开调查。

△检察官对案件材料进行审查

因其余7件案件被告人分散在綦江、南川、涪陵等各区县。为查清真相,瞿张莉带着团队一头扎进调查取证。在另一位当事人家里,她听到了相似的话:“这些都是杨某让我签的,每次都是现金交钱,我连个银行记录都没有。”

随后,在公安机关配合下,办案团队辗转多地调取了廖某等借款人的微信转账记录、银行取款凭证,以及“来钱快”公司内部的借贷台账、工作群聊天记录等电子证据。

“不能让客户转账,只收现金。”“客户问利息就说是口头约定,合同上不写。”典当公司工作群里的这些话术,与当事人的陈述相互印证,形成完整的证据锁链,证实了廖某被收取“砍头息”以及每月用现金支付1.5万余元各种费用的事实。

2025年11月,涪陵区检察院以“来钱快”典当公司虚构典当事实、隐瞒真实还款情况、虚增尚未还款金额等监督理由,就8件民事生效裁判以再审检察建议或提请抗诉提出监督意见,获法院全部采纳并裁定撤销原判决,“来钱快”典当公司自愿撤回全部诉讼请求。

廖某的债务被依法予以免除,店保住了。杨某等人也因非法经营罪被判处两年到七年不等有期徒刑。

“检察官,店里生意好得很,我正打算再开一家分店!”前不久,瞿张莉接到廖某的电话。于是就有了开头那一幕。

通讯员 王语嫣 记者 饶果

责编:庞伊聆

审核:覃蓝蓝、陈晓容

主编:万先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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