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检察专刊

“綦彩公益”亮剑探店乱象 助推网络餐饮新业态治理

“现在刷到美食短视频,一眼就能看出是不是商业推广,团购规则也写得清清楚楚,消费起来更放心了。”近日,不少綦江区群众发现,此前频繁出现的“种草式探店分享”视频,如今均在显著位置标注了“广告”字样,团购套餐的使用时间、适用范围、限制条件也全部一目了然。这一消费环境的细微变化,源于綦江区检察院打造的“綦彩公益”特色公益诉讼品牌,聚焦网络餐饮新业态痛点、以法治监督推动行业源头治理的生动实践。

随着短视频平台兴起,探店类内容已成为消费者选择餐饮的重要参考。然而,部分“美食推荐”实为商业合作,却未依法标明广告身份,对团购时间、使用条件等限制性信息含糊其词,误导消费者下单,不仅侵害知情权,更埋下食品安全隐患。

2026年1月,綦江区检察院接到“益心为公”志愿者反映,称部分短视频团购链接在用户使用时间上设置隐性限制,与视频宣传不符。线索受理后,该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迅速开展调查核实。

调查中,办案检察官通过检索高流量视频、收集消费者反馈、实地走访商家,逐步摸清了问题症结。有消费者反映:“刷短视频时看到博主推荐一家火锅店,视频里说全天可用、分量十足,下单后到店才被告知周末节假日不能用,而且菜品分量明显比视频里少,感觉被忽悠了。”部分商家与视频博主合作策划推广内容,在不标注“广告”标识的情况下发布,片面强调食品品质和优惠力度,却对消费限制、有效期等关键信息刻意淡化,诱导消费者下单。消费者到店后,往往遭遇使用受限、品质打折等窘境,线上虚假宣传已悄然危及线下食品安全。

“名为‘分享’,实为‘广告’,若不亮明身份,消费者知情权便无从保障,舌尖上的安全防线也会松动。”綦江区检察院主动对接行政机关,会商研判问题症结。经综合分析,该类探店推销行为符合广告属性,按照《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三款相关法律规定。1月26日,该院依法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其依法履行互联网广告监管职责,全面排查整治探店视频乱象,建立健全常态化监管机制。

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行政机关联动发力,精准锁定相关视频博主及运营团队,通过集中约谈、发放《广告内容行政指导意见书》,推动落实“审脚本、审内容、审链接”三重审核模式。同时,坚持“治已病”与“防未病”并重,出台《关于“探店”类短视频广告等营销宣传行为的合规提示》《探店视频“广告”标识建议格式》,为本地餐饮商家和短视频运营者划清经营“红线”,提供清晰可操作的行为模板。相关部门同步加强网络监管,聚焦网络消费领域投诉举报和违法违规问题,开展数据筛查、信息比对,累计推送问题线索33条。

经过两个月的集中治理和跟踪问效,整改取得明显成效,17名视频博主已完成问题整改,新发布的300余条探店短视频显著标注“广告”字样;15条已过使用期或限制条件模糊的团购链接被下架或修改。从“隐性推广”到“明码示广”,探店营销回归真实规范,消费者权益得到切实保障。

“这起案件的办理,既是对消费者知情权的有力维护,更是以公益诉讼‘小切口’回应新业态治理‘大课题’的生动实践。”綦江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持续聚焦民生关切和新业态治理难题,以公益诉讼检察履职推动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用法治力量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记者 张柳妞

责编:庞伊聆

审核:覃蓝蓝

主编:万先觉

【免责声明】重庆法治在线网未标有“来源:重庆法治在线网”或“重庆法治报LOGO、水印的文字、图片、音视频”等稿件均为转载稿件,是出于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致电023-88196826,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为您推荐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