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司法专刊

南川区楠竹山司法所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普法宣传活动

△院坝宣传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已于8月15日起正式实施。为进一步强化辖区群众生态保护法治观念,筑牢基层生态安全防线,近日,南川区楠竹山司法所联合辖区平安办等部门组织宣传组,走村入户开展生态环境法典普法宣传活动,把生态环保法律知识送到群众家门口。

宣传组工作人员挨家挨户走访,与村民面对面交流,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涵盖的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绿色低碳发展等核心内容,并向群众发放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手册,围绕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破坏生态环境法律责任等重点内容展开讲解。同时,结合本地村民韦某失火罪这一生态环境领域典型案事例以案释法,清晰阐明过失引发火灾、破坏生态资源需承担的刑事、民事双重法律责任,让群众直观认识到生态违法行为的严重危害。

走访过程中,工作人员还耐心解答群众提出的法律疑问,积极引导群众认清破坏生态环境行为的危害性,号召广大群众自觉参与野生动植物保护,主动抵制各类破坏生态的违法行为,发现相关线索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争当生态环境的守护者。

此次宣讲有效提升了周边群众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的知晓度,进一步增强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和法治意识。下一步,楠竹山司法所将持续联动相关部门,不断丰富普法形式,常态化开展生态环境普法,持续扩大宣传覆盖面,为辖区生态环境安全和平安建设夯实法治基础。

文梅 通讯员 金善荣

责编:程迷静

审核:覃蓝蓝、陈晓容

主编:万先觉

【免责声明】重庆法治在线网未标有“来源:重庆法治在线网”或“重庆法治报LOGO、水印的文字、图片、音视频”等稿件均为转载稿件,是出于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致电023-88196826,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为您推荐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