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发挥村居法律顾问法治赋能作用,扎实做好基层矛盾源头化解工作,近日,石柱县司法局西沱司法所成功调处一起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实现矛盾就地化解。
此前,辖区群众陈某驾驶电动三轮车与行人胡某某发生碰撞,致胡某某受伤住院治疗。经交警部门依法认定,陈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事故定责后,双方就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多项赔偿事宜争议突出,自行协商无果,最终向西沱司法所申请人民调解。
接到申请后,西沱司法所联系辖区村居法律顾问共同开展调解工作,认真梳理案件证据,找准争议症结。调解中,工作人员耐心疏导双方情绪、搭建沟通桥梁。法律顾问发挥专业优势,依据民法典侵权责任编及相关司法解释,清晰划分事故责任,详细解读法定赔偿项目与计算标准。法理情相结合的说理方式,有效消除了双方的对立情绪。经多轮沟通,双方就赔偿金额、支付时间达成一致,现场签订调解协议并当场履行赔付义务。
此次调解是西沱司法所推行“村居法律顾问驻所服务”模式的一个缩影。下一步,西沱司法所将以此为契机,健全多元矛盾化解机制,推动专业法律力量深度融入基层治理,增强群众法治获得感、安全感、满意度。
徐平 通讯员 何雨 黎天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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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万先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