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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山县司法局前移化解关口 深化复调对接

近年来,巫山县司法局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激发行政复议制度优势,聚焦行政执法裁量不精准、执法方式偏刚性等突出问题,前移争议化解关口,全面推行复议案前调解机制。近日,巫山县司法局通过案前柔性调解,成功妥善处置一起交通行政处罚复议案件,实质性高效化解行政争议,实现定分止争、便民利民、规范执法等多重成效。

全面复盘核查,深挖争议症结

本案中,申请人因违反交通管理规定被交管部门处以行政处罚。经初步审查,发现当事人属于初次违法,违法行为情节轻微。但在执法环节,执法部门直接适用顶格裁量标准,未充分考量从轻情节,未严格遵循过罚相当、教育为先的执法原则。处罚裁量与违法程度不匹配,这也是当事人提出异议、引发行政争议的核心症结。

前移化解关口,柔性调解止争

在精准锁定案件裁量不当、执法柔性不足的争议症结后,巫山县司法局坚持“应调尽调、能调必调”工作原则,第一时间启动“行政复议+案前调解”机制,以柔性化解代替刚性裁定,全力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就地化解。主动搭建沟通协商平台,开展全方位、沉浸式柔性调解:一方面向申请人逐条讲解交通执法裁量相关规定,厘清法律边界、消除认知误区,充分倾听群众诉求,切实安抚群众情绪;另一方面,引导执法部门转变刚性执法思维,结合当事人初犯等情节,重新审慎处罚尺度,落实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执法理念。

得益于前置调解、柔性处置的有力举措,执法部门主动整改裁量偏差,作出合理合规的处罚调整。当事人对调解结果和执法整改举措高度认可,自愿撤回行政复议申请。最终实现了行政争议前端化解、就地化解,大幅提升了行政复议办案质效。

深化复议监督,推动源头治理

该案的成功化解,充分体现了行政复议便民为民、公正高效的制度优势。但单一案件的实质性化解并非终点,规范行业执法、推动源头治理才是行政复议监督履职的核心要义。巫山县司法局坚持以案为鉴、以案促改,通过向相关执法部门发送工作提示函、常态化执法督导等方式,督促执法部门规范裁量标准,建立“执法研判+裁量审核”双重机制,推动刚性执法向柔性执法转变,从源头处减少行政争议。

下一步,巫山县司法局将持续深耕行政争议前端治理,优化“复调对接、案前调解”工作机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同时,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监督纠错职能,以个案纠偏规范一类执法,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通讯员  王潇

责编:庞伊聆

审核:覃蓝蓝、陈晓容

主编:万先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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