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樊宪)近日,黔江区濯水司法所组织全体社区矫正对象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专题学习,并结合辖区真实案例进行警示教育,提升社区矫正对象生态环境法治意识。
今年4月,黄某、陆某在阿蓬江流域使用三本钩锚鱼,被渔政当场查获,后经黔江区人民法院审理,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分别判处管制四个月、五个月。学习现场,黄某、陆某现身说法,坦言法律意识淡薄,心存侥幸,最终触犯刑法。二人深刻检讨自身过错,并提醒社区矫正对象引以为戒。
警示教育后,工作人员结合阿蓬江流域禁渔规定,详细讲解禁钓区、禁钓期、禁用工具的具体类别,明确日常休闲垂钓合规标准,帮助矫正对象明晰行为边界,杜绝侥幸心理。同时,工作人员围绕生态环境法典生态保护编中渔业资源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等条款,逐一解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对应的法律责任,让矫正对象深刻认识到破坏生态环境的严重法律后果。
下一步,濯水司法所将常态化开展普法宣传,引导社区矫正对象尊法守法、主动护绿,为维护辖区生态环境安全贡献司法行政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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