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梁平区医疗纠纷调解中心成功调解一起医患纠纷,在未启动医疗过错鉴定程序的情况下,通过耐心沟通与情理兼顾的协调,促成双方达成赔偿协议,既维护了患者合法权益,也体现了基层治理的温度与效率。
6月22日,55岁的陈某菊因“右下肢大隐静脉曲张”入住某乡镇卫生院,6月23日接受手术治疗,7月1日出院。然而出院后,陈某菊右腿持续疼痛,于7月14日前往梁平区人民医院行CT检查,被诊断为“右下肢深静脉血栓形成”,次日转至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住院治疗,痊愈后出院。患者方认为,乡镇卫生院在诊疗过程中存在过错,要求相应赔偿。
区医调中心获悉纠纷线索后,迅速启动主动介入机制,第一时间组织乡镇卫生院、保险机构及患者三方召开现场调解会。由于缺少医疗过错鉴定结论作为直接依据,三方起初各执一词,赔偿数额差距明显,调解一度陷入僵局。
在细致交流中,一个细节引起大家关注:患者陈某菊系农村户籍,家庭收入微薄,文化程度有限,此次专程由刚高中毕业、即将远赴北京求学的18岁女儿王某陪同来到县城。眼看开学在即,女儿既要为学费发愁,又为母亲的病情忧心忡忡。面对这一家人的现实困境,调解员深感肩上责任沉甸甸,也更加坚定了“以调促和、以情化纷”的决心。
在全面研判案情的基础上,区医调中心坚持“法理不松、情理不丢”的原则,一方面对照侵权责任法律规范,客观分析院方在诊疗环节中可能存在的风险点与责任边界,帮助院方和保险公司形成合理预期;另一方面,结合患方家庭经济拮据、孩子开学在即等急难愁盼问题,诚恳地向院方及保险机构阐述调解解决的社会效益与人道关怀。
经过多轮坦诚、务实的沟通,双方最终在互谅互让中达成一致,当场签署调解协议并启动赔付流程。协议落地后,患方及时拿到经济补偿,解了燃眉之急;院方在程序合规的前提下有效化解了纠纷,避免了诉讼与鉴定带来的高昂成本和时间损耗。双方均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多赢局面。
协议签订当日,考虑到患方一家对城区道路不熟悉,区医调中心工作人员主动驾车将其送至乡镇汽车客运中心,确保其安全返程。次日,患者女儿王某致电调解中心,告知赔偿款已顺利到账,并再三表达感激之情。
此次调解,既是一次依法依规的专业实践,更是一次以人为本的温情服务。接下来,梁平区医疗纠纷调解中心将始终秉持“公平公正、调防结合、便民利民”的原则,在坚守法律底线的同时,关注当事人实际困难,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社会效果,为维护区域和谐稳定贡献调解力量。
记者 罗翠 通讯员 谭晓洪 银育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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