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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江区司法局开展《重庆市自然灾害避险人员转移条例》宣传活动

本网讯(通讯员 葛蕾)为深入贯彻落实《重庆市自然灾害避险人员转移条例》,切实提升群众防灾避险意识和依法应对能力,连日来,黔江区司法局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整合律师、法治副校长、“法律明白人”等力量,持续开展《重庆市自然灾害避险人员转移条例》宣传活动,将法治保障融入群防群治除险固安百日攻坚行动。

据悉,该局组织律师和普法志愿者参加全区新时代文明实践“赶场天”暨群防群治除险固安百日攻坚主题活动,在红军广场设立宣传咨询台,向过往群众发放条例宣传资料500余份,引导群众树立“应转必转、应转尽转、应转早转”的避险理念。

同时,司法行政系统法治副校长利用秋季开学契机,向师生宣传《重庆市自然灾害避险人员转移条例》相关内容,结合青少年认知特点,讲解灾害预警信号识别、避险转移路线选择、自救互救技能等实用知识,通过“小手拉大手”带动家庭共同提升防灾避险意识。

此外,全区千余名“法律明白人”充分发挥扎根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利用院坝会、赶场天等时机,向村(居)民讲解《重庆市自然灾害避险人员转移条例》的核心要义,结合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引导群众主动增强自然灾害风险防范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责编:程迷静

审核:覃蓝蓝、陈晓容

主编:万先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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