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司法专刊

丰都县青龙司法所送“法治锦囊”进校园

近日,丰都县司法局青龙司法所走进青龙乡中心小学校,利用秋季开学契机,开展丰都县司法局“开学第一课”普法宣讲活动。与以往不同,此次宣讲紧扣9月1日起刚施行的《重庆市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司法所工作人员为孩子们精心准备了三个“法治锦囊”,用身边案、身边事,为百余名小学生送上了一堂“听得懂、记得住、用得上”的法治课。

宣讲中,工作人员将新条例的核心内容转化为孩子们能理解的“小故事”。第一个锦囊叫“对小毛病说不”,结合重庆法院真实案例,不法分子在快手平台冒充客服,以“刷礼物退款”为诱饵,骗取20余名未成年人共计20余万元,告诫同学们“天上不会掉馅饼,网上陌生链接不点、中奖不信”;同时解读新条例中“学校可禁止手机入校”的规定,引导大家科学对待网络。第二个锦囊是“动手不动口,跟风害自己”,通过两名15岁少年凌晨盗窃摩托车、家长被判赔5500元并发《家庭教育指导令》的案例,以及某家长因孩子纠纷冲进校园扇耳光、被判赔医疗费等反面教材,让同学们明白“拳头解决不了问题,跟风犯错也要担责”。第三个锦囊聚焦“自我保护三不”:不跟陌生人走、不让别人碰隐私部位、游玩要有大人陪,并结合5岁幼童在蹦床乐园因监护缺失摔成十级伤残的案例,强调“安全无小事,自护是第一”。

互动问答环节气氛热烈,同学们争相举手,用刚学到的知识回答问题。针对乡镇学校留守儿童较多的特点,工作人员还特别提醒孩子们遇到困惑要及时向老师、司法所求助,并公布了青龙司法所的联系方式。

青龙乡中心小学老师表示,新条例刚实施,司法所就送来这么及时、生动的法治课,对培养学生规则意识、自护能力很有帮助。

据悉,此次宣讲是青龙司法所贯彻落实《重庆市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的具体行动。下一步,该所将持续发挥法治副校长职能,围绕网络安全、校园欺凌、防性侵等热点,联合学校、家庭、派出所构建全方位保护网,让法治阳光照亮每一个孩子的成长之路。

通讯员  秦子俊

责编:庞伊聆

审核:陈晓容

主编:万先觉

【免责声明】重庆法治在线网未标有“来源:重庆法治在线网”或“重庆法治报LOGO、水印的文字、图片、音视频”等稿件均为转载稿件,是出于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致电023-88196826,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为您推荐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