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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都县仁沙司法所开展“群防群治百日攻坚”专题普法宣传活动

近期,为深入推进丰都县“群防群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切实增强辖区群众防灾减灾意识和法治观念,丰都县司法局仁沙司法所立足基层司法行政职能,抢抓赶场天人员集中、村里党员活动日时机,多形式、多渠道开展“群防群治百日攻坚”普法集中宣传活动,在全镇营造了浓厚的群防群治法治氛围。

活动当天,司法所工作人员在场镇主要路口悬挂“群防群治百日攻坚”宣传标语,利用音响循环播放防灾减灾相关法律法规音频,向过往群众发放普法宣传资料,现场解答群众法律咨询。通俗易懂的语言、贴近生活的案例,吸引了众多赶场群众驻足聆听,让法治宣传更接地气、更聚人气。

司法所抓住各村开展党员活动日的契机,深入村社召开“群防群治百日攻坚”普法宣讲会。会上,司法所长利用群众听得懂的“大白话”,重点讲解了三个方面的法律责任,并作出提醒:一是过失引发灾害触碰法律红线。若因个人疏忽大意、违规用火、违法作业等情况,导致灾害发生、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二是损毁防灾设施法律绝不姑息。防灾减灾设施是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生命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损毁、擅自移动,违者将依法从严追究。三是编造灾情谣言造谣传谣必追责。编造、传播虚假灾情信息,扰乱社会秩序的,轻则治安处罚,重则追究刑事责任。通过以案释法、以法明理,引导党员群众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主动参与群防群治。

司法所积极发动各村(居)委,在开展群众性学法普法宣传时,将““群防群治百日攻坚”普法内容纳入重点,确保宣传不留死角。同时,发动各村(居)委利用村村通广播、流动音响等设备,定时播放《重庆市自然灾害避险人员转移条例》广播宣传音频,让防灾避险法律法规“响”在田间地头、“传”到千家万户,切实提升群众防灾避险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下一步,仁沙司法所将持续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优势,深化“群防群治百日攻坚”普法宣传,推动法治宣传与基层治理深度融合,为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贡献司法行政力量。

通讯员  谭晴文

责编:庞伊聆

审核:陈晓容

主编:万先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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