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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条例》10月起施行

本网讯(记者 唐孝忠)日前,《重庆市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条例》经重庆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2026年10月1日正式施行。8月14日,在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相关部门、核心承载区及科研机构负责人详细解读条例内容,明确落地路径,标志着重庆创新强市建设正式驶入法治护航的快车道。

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副主任委员吴凯介绍,近年来重庆抢抓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战略机遇,大力实施科技创新和人才强市首位战略,但仍存在规划布局待完善、平台能级待提升、创新主体作用待增强、创新生态待优化等瓶颈,亟需地方立法提供刚性制度保障。

据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李媛解读,条例围绕体制机制、空间载体、主体攻关、成果转化、要素保障、区域协同六大维度系统设计,呈现五大鲜明特点:锚定“一廊引领、多点支撑、全域联动”创新格局,以西部(重庆)科学城、两江新区为核心承载区,以成渝中线科创走廊为发展主轴,联动各区县打造差异化创新节点;坚持科创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紧扣“33618”现代制造业集群体系布局攻关任务,前瞻布局人工智能新赛道,推动创新从“实验室导向”转向“产业导向”;打通成果转化全链条堵点,构建从概念验证、中试熟化到场景应用的完整闭环,落实“三首”政策帮助创新产品打开市场;强化人才、金融、土地、算力等全要素保障,为创新活动提供全方位支撑;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给科研主体松绑放权,建立容错免责机制,营造“热带雨林”式创新生态。

作为本次立法的核心亮点,川渝协同立法将推动两地科创治理从“政策协同”迈向“法治同频”:两地全程同步开展制度设计,从源头避免规则冲突,实现“一张蓝图、两地立法、一体落地”;协同举措覆盖空间共建、平台共享、联合攻关、跨区域成果转化、人才互认等全流程,每一项任务均明确具体抓手;同时建立常态化立法交流、信息共享和联动执法检查机制,动态优化制度供给,力争为全国区域协同创新治理提供可复制的法治样本。

市科技局副局长蒲骥表示,将以“203060”重点攻坚体系为牵引,到2030年实现全社会研发投入强度达3.25%以上、高新技术企业达2万家,做强两大核心承载区、做优成渝中线科创主轴,打通“产业出题、科技答题”攻关路径,构建全周期科技金融服务体系,与四川同频推进跨区域科创合作。

作为核心承载区,两江新区目前已集聚超1.5万家科技型企业、2500余家高新技术企业,形成三大千亿级产业集群,下一步将高标准打造两江科创城,聚力攻坚具身智能、低空经济等新赛道,升级“模力高地”人工智能生态社区。重庆高新区将发挥金凤、嘉陵江两大实验室旗舰作用,探索“楼上孵化、楼间中试、楼下转化”的成果转化范式,推出“投早投小”的接力式科技金融模式,当好科创走廊的创新极核。

市人大代表、金凤实验室常务副主任徐辉表示,条例是科研一线的“行动指南”,实验室将依托已建成的12个高能级科研平台,打通生命健康领域“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转化研究”全链条,落实分类评价和容错机制,让科研人员轻装上阵攻坚核心技术,为创新强市建设贡献硬核力量。

责编:庞伊聆

审核:覃蓝蓝、陈晓容

主编:万先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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