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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渝科创协同立法10月1日同步实施 推动区域创新治理从“政策协同”迈向“法治同频”

今年10月1日,《重庆市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条例》《四川省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条例》将正式同步实施。作为川渝两地科技创新领域的首次协同立法实践,这是落实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国家战略的关键举措,也是两地凝聚创新合力的持续探索,将推动区域科技创新治理从“政策协同”正式迈入“法治同频”新阶段。

以法治之力打破行政壁垒

时间回溯到2024年《重庆市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条例(草案)》起草阶段,重庆市人大常委会组建专项调研组深入科创企业、科研院所一线,每到一处都反复追问“哪些制度瓶颈阻碍川渝创新资源自由流动”,先后邀请人大代表、立法咨询专家、市场主体负责人召开多场座谈会,广泛吸纳各方意见建议。

作为条例起草专家团队成员,重庆大学法学院院长靳文辉表示,此次“小切口”立法既立足当下堵点破解,更着眼长远制度布局,将“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战略目标法治化,凸显了科技创新对高质量发展的核心支撑作用。两部条例紧扣协同定位,明确空间共建、平台共享、项目共研等协同举措,专门细化创新平台建设、基础研究投入、创新容错等关键制度,以统一规则破除行政壁垒。其中,《四川省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条例》共24条,明确科创建设法定原则,完善各类创新主体建设机制,放宽科研自主权、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建立科技安全、伦理审查与容错免责制度,明确九大川渝协同共建举措,为区域创新一体化筑牢制度根基。

以同频对接夯实协同根基

近年来,两地以西部科学城为核心承载地,协同推进成渝综合性科学中心建设,打造了一批高能级创新平台,持续为区域创新输送策源动力。此次协同立法的核心亮点,就是从源头为区域创新共同体搭建统一协调的法治框架:立法全过程中两地保持紧密对接,围绕共同战略定位、核心任务同步开展制度设计和条文起草,确保两地法规在立法宗旨、核心规则、保障机制上方向统一、标准衔接、规则互认,从根源上避免制度冲突,真正实现“一张蓝图、两地立法、一体落地”。

此次立法将协同要求嵌入创新全链条,重庆版条例明确了覆盖全领域的协同路径:空间上协同打造西部科学城、成渝中线科创大走廊、毗邻地区融合创新带;平台上联合争取国家级科创布局,共享重大科研设施与科学数据;攻关上常态化实施川渝联合攻关项目破解产业瓶颈;要素上推进人才评价互认、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共建一体化技术交易市场;开放上携手建设“一带一路”科技创新合作区,实现制度同频、资源互通。

以平台建设释放创新活力

制度红利正逐步转化为创新实效。近日,金凤实验室交叉学科研究中心攻克行业长期痛点,在国内首创血细胞图像智能质控与标准化体系,解决了不同医疗机构血涂片成像标准不一的临床难题。

作为亲历立法过程的市人大代表、金凤实验室常务副主任徐辉表示,自己此前针对科技评价、容错机制等科研人员反映强烈的堵点提出的多项建议,都在条例中得到了制度回应。下一步,实验室将深化科研管理改革,健全容错清单,赋予科研人员更大的技术路线选择权和经费使用自主权,让科研人员轻装上阵。

据了解,重庆版条例全面对接市委“416”科技创新布局和“203060”重点攻坚突破体系,构建层级清晰的创新空间格局:一方面强化极核引领,明确西部(重庆)科学城、两江新区核心承载区定位,支持其集聚高端资源开展先行先试,打造原始创新策源地;另一方面畅通主轴串联,以成渝中线科创大走廊为轴,串联沿线创新节点,形成联通川渝的产业创新带。

重庆高新区相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西部(重庆)科学城将依托金凤实验室建设国家生命健康数据中心成渝节点,联动四川锦城实验室、四川省人民医院共建智慧医疗产业综合体;推动嘉陵江实验室打造数智装备技术创新高地;联合西部(成都)科学城共建全国高校区域技术转移转化中心(成渝地区),构建跨域共享的技术转移服务体系,切实把制度优势转化为创新发展动能。

记者 唐孝忠 

责编:叶桂君

审核:陈晓容

主编:万先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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