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总队高速公路第二支队梁平大队民警在龙溪河服务区开展执法检查时,查获一名连续驾驶7小时未休息的重型半挂牵引车驾驶人。
经民警询问,驾驶人高某某称当日12时自己驾驶皖A号牌重型半挂牵引车从湖北省淯溪服务区出发,途中虽然经过多个服务区但均无空余停车位,同时又不愿驶离高速下道休整,便抱着侥幸心理继续行驶,直至19时抵达重庆市龙溪河服务区准备吃饭时,被执勤民警现场查获。民警通过车辆轨迹及行车记录仪比对,发现驾驶人高某某连续驾驶时长超过7小时,远超“连续驾驶4小时需停车休息不少于20分钟”的法律规定,属于典型的疲劳驾驶违法行为。
民警对驾驶人高某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最后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依法对驾驶人高某某作出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的行政处罚。
重庆高速交警提示:疲劳驾驶是高速公路交通事故的主要诱因之一,连续驾驶会导致驾驶人注意力不集中、操作失误率大幅上升,极易引发追尾、侧翻等严重事故。货运驾驶人长途出行前,应提前规划行车路线,合理安排休息计划,严格遵守“连续驾驶不超过4小时、停车休息不少于20分钟”的规定;如遇服务区车位紧张时,可选择就近收费站下道休整,切勿在应急车道违规停车或强行赶路。
通讯员 李汶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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