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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判失误”追尾前车 后车司机担全责

近日,万州区龙翔大道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与一辆普通二轮摩托车发生追尾。

万州区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观音岩大队接到群众报警后,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救助伤者,并开展勘查、取证、疏导交通等处置工作。

经查,当天何某某驾驶渝A76****大型新能源汽车,沿万州区龙翔大道行至事发路口时,观察到路口黄灯已经亮起。何某某心存侥幸,主观臆断前方同车道行驶的摩托车会加速抢行通过路口,自己也可顺利通行,因此未提前减速、未预留安全制动距离。

让其意料不及的是,前方摩托车驾驶人依规停车等候信号灯切换。何某某发现前车骤停时,车辆距离过近,刹车距离严重不足,紧急制动避让,仍追尾撞上了前方摩托车,造成摩托车驾驶人受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

当事人何某某驾驶机动车在同车道行驶时,未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是导致本次事故全部原因,公安交管部门依法认定何某某承担本次事故全部责任。

通讯员 张勇

责编:程迷静

审核:覃蓝蓝、陈晓容

主编:万先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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