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拆除的是棚子,解开的是两家的心结。”近日,秀山县法院执行局依法对一起相邻权纠纷案涉构筑物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从进场施工到现场清理完毕全程仅用时两小时,执行全程秉持善意文明理念,最大限度保全当事人财物,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申请执行人杨某与被执行人周某系邻居。周某在两家相邻区域搭建钢结构顶棚,棚顶向杨某房屋一侧倾斜,且在顶棚两侧加装围挡用于生猪养殖,雨水顺势冲刷杨某房屋墙体,易造成墙体损毁。同时,养殖气味扩散刺鼻,加之棚体遮挡杨某住宅一楼部分窗户采光,对杨某及家人的日常生活造成严重困扰。法院依法判决周某限期拆除该涉案构筑物,但判决生效后周某未主动履行义务,杨某遂向秀山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多次上门约谈周某,释明法律后果,督促其主动履行拆除义务,但周某始终未予配合。该顶棚为高架钢结构,内部堆放杂物较多,拆除作业专业性强、安全风险高。经多次现场勘查、反复研判论证,执行团队最终确定方案:由周某自行委托专业施工人员实施拆除,法院全程监督指导,既确保判决义务履行到位,又有效防范拆除作业次生风险。
行动当日,秀山法院执行局干警在海洋乡政府工作人员及石堤镇派出所民警协助下,统筹指挥现场,向双方当事人及施工队伍明确拆除边界、财物堆放区域,并向施工人员反复强调安全操作规范,严禁破坏性拆除,全力保护周某的合法财产。
在多方配合下,整个拆除作业流程规范、衔接有序,周某全程配合无抵触情绪,涉案构筑物在两小时内全部拆除完毕,现场清理同步完成。
此次执行行动,是推动执行工作与基层治理深度融合的生动实践,也是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在基层一线的具象落地。下一步,秀山法院将持续凝聚多方合力,不断探索基层执行新路径,用心用情破解群众“急难愁盼”的执行难题,以实实在在的执行成效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
姚华顺 通讯员 翁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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