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法庭搬进寻常百姓家中,让司法服务走出大院、直达群众身边。近日,云阳法院执行局法官前往青龙街道亮水坪社区,在申请执行人家中搭建简易“巡回法庭”,现场审查被执行人提出的执行时效异议。
该案源于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此前,徐某因务工受伤,经法院调解,由邬某赔偿徐某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各项损失共计4万元。邬某当庭赔付2万元,剩余款项却未按照调解协议约定按期履行。
徐某多方尝试,始终无法联系上邬某,遂向云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财产查控,邬某当时暂无可供执行财产,案款未能执行到位。云阳法院向徐某出具申请执行权保留登记证明,告知其后续若发现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可申请恢复执行。
近日,徐某向云阳法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法冻结邬某银行卡并准备划扣案款,不料邬某却提出本案已超过执行时效的异议。申请执行人徐某身患脑梗,常年依靠轮椅出行,行动十分不便,生活处境困难。考虑到徐某身体条件受限,往返法院参与听证存在较大困难,云阳法院启动便民诉讼举措,将巡回法庭直接设在当事人家中。
听证现场,法官针对被执行人提出的执行时效异议,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陈述,仔细核对全部案件证据,厘清案件法律事实。经审查,本院依法驳回被执行人关于本案超过执行时效的异议申请,有力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从机关大院走进百姓家庭,云阳法院进社区、入楼宇、到家门,切实将司法便民落到实处。办案不只追求矛盾的简单“化解”,更注重用心“话解”当事人的心结,在一件件执行案件中回应群众急难愁盼,以既有力度又有温度的执行工作,守护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全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法官说法
什么是申请执行时效?
不少当事人会疑惑,拿到生效的判决书、调解书之后,隔了好几年还能不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这里就要了解“申请执行时效”相关法律规定:
1、法定期间两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50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时效计算从法律文书确定的履行期限最后一日起算;申请执行时效同样适用中止、中断的相关规定。
2、时效可以中断: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向债务人主张权利、双方达成和解、债务人承诺履行义务,都可以造成执行时效中断,时效期间将重新计算。
3、法院不主动审查时效:即便超过申请执行时效,当事人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依然会受理;只有被执行人主动提出时效异议,法院才会对此进行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不予执行;异议不成立,则继续开展执行工作。
4、时效过期不等于债务消灭:如果确已超过执行时效,只是丧失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权利,双方之间的实体债务依然存在,债务人自愿履行的,不能事后再要求返还。
记者 罗翠 通讯员 黄文元 饶国君
责编:程迷静
审核:陈晓容
主编:万先觉
【免责声明】重庆法治在线网未标有“来源:重庆法治在线网”或“重庆法治报LOGO、水印的文字、图片、音视频”等稿件均为转载稿件,是出于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致电023-88196826,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