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天平专刊

不满意婚庆服务 她连发6篇“避雷贴”——云阳县法院“背靠背”巧解双重纠纷

本该圆满落幕的婚礼,却在几个月后掀起了一场名誉权官司,还牵扯出婚庆服务的合同争议。

婚礼落幕,矛盾再起

时间回到2025年5月,邓女士满心期待地和一家文化传媒公司签下了《婚礼庆典服务协议》,敲定由该公司于2026年2月为其夫妇二人操办全套婚礼庆典服务,服务费用合计22000元。婚礼如期举办,婚庆公司完成了全部婚庆服务,邓女士也足额付清了全部服务费。

可故事并没有就此画上句号。2026年5月,距离婚礼结束已经过去两个多月,邓女士专程来到这家文化传媒公司的线下门店,直言自己对整场婚礼的服务效果十分不满,要求婚庆公司退还一半的服务费。面对邓女士的退款诉求,婚庆公司予以明确拒绝。在婚庆公司看来,自己已经依照协议约定完成全部服务,客户也已经全额付款,双方的合同权利义务已经履行完毕,不存在退款的道理。

网络吐槽,对簿公堂

协商退款碰壁之后,邓女士把自己的不满搬到了网络平台。她在网络平台接连发布六篇帖子,标题带上“毁于某公司婚礼”等字眼,更是直接把账号昵称改成了“避雷某公司婚礼”,把对婚庆服务的吐槽公之于众。

这下矛盾彻底激化。文化传媒公司一纸诉状,将邓女士告上云阳县人民法院,提起了名誉权纠纷诉讼。公司诉称,邓女士在网络发布的相关内容不仅严重损害了公司的商业名誉,还造成了实际的经济损失,请求法院判令邓女士删除相关文章评论、修改小红书昵称。

而邓女士辩称,婚庆公司实际服务偷工减料,没有达到当初约定的服务标准,婚礼效果远达不到自己的心理预期,给自己留下遗憾与伤害。她认为自己在网络平台上发布的内容不是造谣抹黑,只是普通消费者的客观评价,并不愿意删除帖子、修改昵称。

一案藏两忧,探寻解纷新思路

案件摆在承办法官面前,这个案子看着是名誉权纠纷,根子却埋在婚庆服务合同里。邓女士觉得婚庆服务存在瑕疵,想要讨说法,如果简单就名誉权一判了之,双方关于婚庆服务合同是否存在问题的矛盾依旧悬而未决。要是官司判完,邓女士再另行起诉服务合同违约,当事人又要再跑一遍诉讼流程,徒增时间、精力成本,诉累不减,纠纷也没法真正化解。

为了真正做到案结事了,承办法官决定采用“背对背”调解的方式,分开做双方的思想工作,争取在同一案件中一并化解名誉权争议以及服务合同瑕疵相关纠纷。

“背靠背” 斡旋促和解

承办法官先单独接待了文化传媒公司。一方面向公司释明法律:名誉权侵权的认定有着严格标准,消费者拥有合理吐槽、评价商家的权利,不是所有负面表达都构成侵权;同时也认真倾听企业的经营困境,网络平台上多篇负面帖子、带有避雷性质的账号昵称,持续给门店口碑带来冲击,企业提起诉讼也是为了维护自身正常经营。

几番沟通之后,原告向法官吐露心声,愿意适当补偿邓女士,但对于邓女士提出10000元的补偿要求,公司实在难以接受,公司的心理承受上限仅为2000元。法官充分理解企业的顾虑,继续开导企业,婚礼对普通人有着特殊意义,当事人内心存有失落情绪也属人之常情,建议企业可以再斟酌补偿的尺度。

接下来,法官又单独约谈了邓女士,向她讲明网络发声的边界:即便对消费服务心存不满,网络表达也不能越过法律红线。如果言论超出客观评价的合理范畴,就有可能侵害他人名誉,需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同时向邓女士释明诉讼风险:本案审理的是名誉权纠纷,她主张婚庆服务偷工减料、存在服务瑕疵,但并未提起反诉,该主张无法在本次诉讼中直接作出裁判,如若另行起诉,还需要耗费大量时间搜集证据、参与庭审,时间与精力成本都很高。

经过多轮分开斡旋、情理法兼顾的调解工作,双方心理预期逐步趋近,最终敲定按照20%的标准,由原告向被告补偿4400元。双方当庭签订调解协议书,原告当即完成钱款给付,邓女士也现场操作,删除了平台相关帖子评论、修改了账号昵称。原本剑拔弩张的官司就此落幕,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下一步,云阳法院将持续深化新时代“枫桥经验”实践运用,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善用调解手段破解各类交织叠加的复杂矛盾,推动矛盾纠纷前端化解、实质化解,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

记者  罗翠  通讯员  黄文元

责编:程迷静

审核:陈晓容

主编:万先觉

【免责声明】重庆法治在线网未标有“来源:重庆法治在线网”或“重庆法治报LOGO、水印的文字、图片、音视频”等稿件均为转载稿件,是出于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致电023-88196826,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没有了

已是最新文章

为您推荐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