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朱颂扬 通讯员 陈宸 黄培彬)近日,巴南区法院在区职工服务中心成功调解徐某与某制造公司、袁某劳动争议一案。该案是巴南区法院在该区职工服务中心调解的首例案件。
据了解,徐某2024年4月入职某制造公司从事焊工工作,同年12月11日起变更至某机械公司工作。今年5月15日,徐某以公司未依法缴纳社保,未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为由,书面通知某制造公司、某机械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后因公司企业改制,某机械公司注销。徐某现要求某制造公司、某机械公司股东袁某支付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以及未休年休假工资。经向巴南区仲裁委申请仲裁后,徐某起诉至法院。
经巴南区法院调解,最终确认由袁某支付徐某18600元,双方在巴南区职工服务中心门前握手言和。
据悉,今年9月,巴南区职工服务中心正式揭牌,该中心立足职工实际需求,开展技能培训、维护合法权益、提供暖心帮扶,也为解决劳动争议职工维权提供了新平台。下一步,巴南区法院将持续用好区职工服务中心这一重要平台,与区总工会共同发力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为劳动者和企业提供更加优质、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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