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唐孝忠)8月14日下午,重庆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对已经公布的《重庆市建立健全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方案》进行全面权威解读。会上,市医保局局长邓莉介绍政策相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当前我国已进入中度老龄化社会,60岁以上老年人口达3.23亿、占总人口23%,其中约10%存在不同程度失能。重庆老龄化程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常年居西部第一,60岁及以上常住人口达835.06万人、占总人口26.2%,传统家庭照护模式下“一人失能、全家失衡”的困境日益凸显。作为2016年全国首批长护险试点城市,重庆此次出台实施方案,是落实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3年内在全国基本建立统筹城乡长护险制度要求的重要民生举措。长护险作为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互助共济筹集资金,为失能人员提供专业生活照护与必要医疗护理服务,旨在提升失能群体的生活质量与生命尊严,把家庭照护者从繁重负担中解放出来。
此次方案核心内容可概括为“两个扩面、三个明确”。
两个扩面实现保障范围延伸
参保人群扩面方面,打破试点阶段仅覆盖职工医保参保人的限制,将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全部纳入保障范围,实现制度全民覆盖,将于2026年第四季度与居民医保集中筹资同步启动参保,2027年起正式享受待遇。因制度不设年龄限制,届时未成年人也将纳入保障范围,实现全年龄段护理保障覆盖。
护理项目扩面方面,自2027年起,现有28项护理服务将扩展至国家规定的36项,新增吸痰、常规换药、吞咽功能训练等基础性医疗护理项目,为失能人员提供更多元的服务选择。
三个明确筑牢制度运行基础
方案明确了两类群体筹资标准。职工长护险今年按现行政策执行,2027年起,退休职工费率从0.2%降至0.15%,缴费基数调整为个人基本养老金,总体缴费负担下降;在职职工费率调整为0.3%,单位与个人各承担0.15%,单位缴费部分从基本医保费率平移,不新增企业负担;灵活就业人员费率同步调整为0.3%,缴费基数保持不变。居民长护险2027年按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0.15%筹资,财政与个人各承担一半,5年内逐步过渡至0.3%费率,参保人可使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为本人及近亲属代缴个人缴费部分。
明确待遇保障规则。职工现有待遇保持不变,已享受待遇人员不受影响;2027年起步阶段将重点保障重度失能人员,并逐步扩大保障范围;待遇不设起付线,按参保类别、失能等级等实行差别化保障,年度最高支付额不超过上年度全市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
明确管理服务体系。沿用试点期间成熟政策框架,统一执行国家失能等级评估标准,对护理、评估机构实行定点管理,持续加强长期照护师队伍培养,规范基金全流程监管。
据介绍,居民参保无需单独办理登记,与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同步完成即可。下一步,重庆将细化缴费标准、待遇结算、服务清单等配套规则,全力保障制度平稳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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