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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智能网联汽车发展促进条例》表决通过 重庆智能网联汽车发展有法可依

本网讯(记者 唐孝忠)9月23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重庆市智能网联汽车发展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该条例将于2026年11月1日正式施行,为重庆打造全国领先的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之都筑牢法治根基。

据介绍,近年来,重庆抢抓智能网联汽车新赛道机遇,依托完备的产业体系、丰富的应用场景、良好的产业生态等优势,实现产业发展能级显著跃升。目前,全市集聚赛力斯、长安等18家整车企业,产品覆盖全谱系车型,拥有规上汽车零部件企业1200余家,电装、大陆、弗迪等国内外知名产业链企业落地生根。2025年,全市汽车产量达278.8万辆、同比增长9.7%,完成产值6405亿元、同比增长8.8%,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产业已成为拉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增长极。

此前,国家层面尚未出台智能网联汽车领域综合性法律法规,现有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效力层级较低,产业快速发展过程中逐渐暴露出监管规则缺位、交通事故责任划分不明、数据安全存在隐患等痛点,亟需高位阶立法补位。《条例》紧密结合重庆山地城市道路特点与产业发展实际,直面产业推广中的堵点问题,通过系统性制度创新,推动全市智能网联汽车产业进入法治化、规范化、体系化发展新阶段。

《条例》明确“市场主导、政府引导、行业自律、区域协同”的共治格局,既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鼓励企业攻关车规级芯片、自动驾驶算法等核心技术,培育新型市场主体;也强化政府规划统筹职责,将智能网联汽车发展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跨部门统筹协调机制,同时支持行业组织开展自律服务,推动跨区域规则衔接、场景联通、产业协作。

针对产业发展全链条,《条例》作出系统性制度安排,在创新端建立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核心技术攻关机制,支持建设创新载体与算力平台;在基建端统筹布局通信、感知、计算、云控平台等智能设施,推进道路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建设低时延高可靠通信网络;在应用端构建“道路测试—示范应用—示范运营—商业化探索”的梯度推进路径,有序拓展自动驾驶全域应用场景;在要素端从金融支持、人才引育、标准制定、知识产权保护、专属保险开发等方面提供全周期保障。

《条例》坚持“安全优先、循序渐进”原则,针对不同测试运营阶段设置差异化准入条件,鼓励在公共交通、治安巡逻、环卫作业、城市配送、公路货运等领域开展示范应用,支持政策先行区开展制度创新先行先试,建立包容审慎的监管机制,在守住安全底线的前提下为技术迭代、模式创新留足空间。

《条例》始终将安全要求贯穿产业发展全过程,建立产品全生命周期质量追溯机制,针对重庆山地交通特点,明确要求车辆必须通过复杂场景专项安全测试,严格规范车辆软件升级的测试、告知与备案流程;健全网络数据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数据分级分类、个人信息保护要求,规范自动驾驶标识设置、安全员配备、远程动态监管,明确交通事故处置中的数据提供义务,厘清责任划分边界。

《条例》实施后,重庆将以法治护航智能网联汽车产业迭代升级,进一步巩固产业优势,为全国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重庆经验”。 

责编:叶桂君

审核:覃蓝蓝

主编:万先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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